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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地产商补课忙

( 06-03 11:22:27 新华网山东频道)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生效,由此而掀起的房地产商补课热潮,忙坏了济南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

    “4月28日《解释》公布后,我们公司就开始组织全体销售以及广告人员进行
学习。”三庆集团营销策划部李福财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多次邀请公司法律顾问逐条逐条进行讲解,并对照本公司销售合同查找纰漏,按《解释》的精神进行了修改,以便更好地保护公司及买房人的利益,避免以后纠纷的产生。

    据了解,济南一些正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纷纷做出反应,立即停止签订新的购房合同,请律师讲解新的司法解释,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采访时,记者发现这里的律师日程表安排得满满的。该所的周长鹏律师告诉记者,除了给三庆集团讲授《解释》外,三联阳光舜城、华土集团、济南鲁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建工房地产开发公司、达盛集团、阳光100国际新城等省城一些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也都主动邀请该所律师为他们讲解新的司法解释。参加讲座的除了一般的销售人员、广告人员外,中高层领导也对“补课”非常重视,积极参加学习。结合讲座,房地产公司对本公司的认购书、销售合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及时迅速地按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了修改。

    “以前我们在促销打广告时,为了吸引客户,往往喜欢随意承诺,本来一个小区的绿地面积也就是10%左右,我们在对外宣传时往往要说成至少有40%,可是以后这就不行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将有关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视为合同内容来执行。

    不少开发商还列举了司法解释涉及到的几个热点问题: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之内,如果办不下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商品房有严重质量问题,可解除购房合同等,这些热点纠纷问题过去开发商一般多与买房者打马虎眼,能拖就拖,能不明确写进合同就故意忽略了,而今后这些做法一概行不通了。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周长鹏认为,目前省城的房地产市场良莠不齐,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制作虚假广告,设立定金圈套,甚至一房多售,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消费者等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解释》的出台为诚信经营的企业创造了发展的契机,对违规或是违法经营的开发商却是当头一棒,最终维护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作者:实习编辑:宋荣华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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