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推出最新优惠政策,给予公积金缴存补贴、公积金贷款专项支持,助力青年人才“安居梦”。
7月6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杨永斌介绍,按照“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前期成功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优化推出“五心”租房提取政策,在此基础上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活动。有意向留在济南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给予住房公积金首次缴存补贴,对愿意留在济南长期发展的,给予缴存补贴和购房贷款额度支持。目的就是通过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满足不同毕业生的居住需求,减少他们的生活成本和住房压力,让他们在济南安心就业创业。
根据新政策,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毕业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一人300元)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1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人1200元)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享受首次缴存补贴后,如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贷款条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实际可贷金额的基础上可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贷款金额不超过济南市公积金贷款限额(目前个人50万元)。
针对应届毕业生制定专门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全省尚属首创,这也是全国试点城市带来的制度红利。该政策实行3年,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均适用,此举将助力济南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国家级试点,构建青年优先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选择在济南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