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莒县县委编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基层所盼,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创新管理服务,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持续提高公益事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调研先行,为事业机构编制创新发展蓄势谋远
坚持问题导向、调研先行,注重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改革发展前瞻性研究,对其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评估,按照“一系统一方案”原则,探索新形势下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优化调整方向,为重点民生事业单位高效运行打好提前量,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围绕教育事业精准调研测算。健全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核编标准测算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各学校师资力量、在校学生数量等进行前瞻性分析,确保编制资源有序流动。同时,深入调研教育教研机构运行情况,梳理教研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研究分析可行性方向措施,为下步优化教育教研体制机制做好储备,持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围绕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调研评估。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调研,从人员配备、服务效率等方面准确掌握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运行情况,深入分析调研发现的问题短板,探索研究下步工作方向,为持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调配奠定基础。
围绕公共文化事业领域分析研判。按照上级部署,对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评估,对照编制核定标准,精准测算编制使用情况,研究优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助力文化领域公益服务事业优质化发展。
创新管理,为优化公益服务事业资源配置提质增效
坚持创新驱动,以优化服务促进管理创新,从完善管理机制上求突破,做到配套制度建设保障无缝衔接,全面推动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探索拟订《莒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规范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管理、编制管理、领导职数设置的有关标准,推进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领导职数配备科学规范。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编制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在总量内盘活用好存量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制定出台《莒县县级事业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将事业单位部分空编、待分配编制、因改革收回的编制等纳入“动态编制池”,作为县委编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使用编制的“资源库”,用于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所需,盘活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加快解决编制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推进编制管理工作向精准投放型转变,最大程度发挥编制资源杠杆效益。
闭环建立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制度机制建设,分行业分领域探索梳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流程,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程序明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年以来,制定《莒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事项备案管理工作流程》《莒县公办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服务水平。
强化考核倒逼事业单位履职尽责。结合精细化管理要求,更加突出事业单位主责主业,聚焦党的建设、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内容,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评价体系;更加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为抓手,压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和管理服务责任,督促引导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分类施策,为服务保障县域改革发展大局聚力赋能
坚持结果导向,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所需,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同向配置机构编制资源,通过优化职能配置、调整机构设置、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等方式,持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保障民生,提升公益服务供给质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优先保障民生,探索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强化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力度。一方面,支持保障教育领域公益事业发展。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探索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另一方面,支持保障康教融合领域公益事业发展。为填补特殊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空缺,满足特殊儿童康教融合实际需求,支持康复机构实施特殊教育,明确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特殊儿童康复训练和相关教育工作。
服务发展,助力保障县域发展大局。为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通过明确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方式,推动地质资源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服务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充分研究论证,将“粮食质量检验工作”职责调整到县检验检测中心,促进粮食质量监管水平有效提升。为提升城乡运行管理水平,调整城乡建设管理服务职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城镇化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服务保障社区发展建设,将县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调整为县民政局所属,推动社区更好开展面向群众的组团式服务、项目化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围绕县委重要部署,优化应急、农业、交通等领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着力提升服务民生质量和水平。
强化治理,提升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认真贯彻山东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加强完善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与综合执法、司法部门对接沟通,就具体事项深入探索推进。县直层面,为强化部门执法主体责任,立足已有文件《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继续将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情况纳入职能运行监管内容,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镇街层面,按照上级为镇街赋权相关要求,选取部分乡镇(街道)为试点,积极探索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做实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平台,着力构建“运转有序、权责清晰、执法有力、服务高效”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王厚宇 程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