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行车记录仪拍摄画面。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民林女士向媒体反映,9月17日,她开车经过芝罘区化工路时,因路中间缺少一井盖,且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出现事故,车辆受损严重,却遭遇了索赔难的问题。
井盖缺失无警示
行经车辆出事故
“早晨六点五十左右,我开车经过这个位置,因为井盖缺失,也没有任何警示,走到这里之后,我只注意到了这个没有井盖的井,开车跨过后,前面的大车压着个石头,那个石头朝着我的车就来了。当时我的左右两边都有车,根本躲不过去,我车的变速箱被弄坏了。”近日,在芝罘区化工路上,有工人正在安装井盖,林女士指着工人作业处介绍事发情况。
林女士说,她的车被拖去4S店之后,维修师傅说根本没办法维修,只能更换变速箱,费用在五六万元左右。保险公司的人告诉她,因为超过了保单费用的一半,也没有办法走保险,只能申请报废。“当天(9月17日)三辆车在那出了事之后,没有任何部门过来维修。18日早上又有一辆面包车经过那里的时候,车辆受损当场报废。”
报废面包车车主孙先生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
“凌晨四点走到这儿,光线暗,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井圈翘起来了,压上去后导致我的整个车报废了。”孙先生说,他车子的四个轮胎碎了三个,前轮胎的减震器歪了,传动轴也掉了下来,整个车尾大架都移位了,后桥也断了一根。“好多过路司机一看发生那么大的事故,赶紧停车过来救我,我说没事,你们帮我打开门就行了,最后好不容易把车门拽开了。整个车都移位了,维修店说‘没有修的意义了,报废吧。’”
“我们打了12345,工作人员下井查看后说井内是运营商的线缆,可能是电信的线缆,因为有根线缆上挂了电信的标识。”林女士表示,一直到9月19日下午,才有施工人员到现场安装井盖,“不知道是哪个部门安装的井盖,施工人员不告诉我们。那么,我们的车谁来赔?”
井内线缆已废弃
责任主体未露面
一个缺失的井盖,导致事故接二连三发生,有关部门却没及时到场处理,是何原因?
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9月18日,我们收到化工路井盖缺失问题的12345工单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落实井盖权属,确认井内设施为电信公司所属后,我们当天下午将落实情况告知市政养护中心,并同步通知区工信局。”据他们了解,18日下午,市政养护中心已安排人员现场协调,19日上午,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与区工信局对接,工信局回复称已与电信公司联系,在等待电信公司反馈现场落实情况。
9月25日,中国电信烟台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井内电信的缆线是废弃缆线,并且没有租赁管道的合同,他们也没有落实到管井的产权方。“只要落实是我们的,我们不会推卸责任。”
烟台市市政养护中心则出具了《关于理顺市区道路检查井产权的函》,并表示在2021年3月就已经将该通信检查井产权进行了移交,该函的接收方正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东省烟台市电信分公司。另外,2002年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资料汇编》,其中第二十三条,也对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检查井的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9月28日,烟台市工信局数据产业推进科负责人表示,该井内线缆均为废弃线缆。目前,芝罘区工信局正协调芝罘区城管局、市政养护中心来确认该井的责任主体,在责任主体确定后,市区两级工信部门及市通发办将帮助当事人协调解决此事。如果责任主体拒不赔付,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落实该检查井的责任主体外,井盖缺失后处理不及时,两天时间里导致连伤多车,其中两车报废,使市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城市管理不该有盲区,不管这背后权责归属、管理协调、历史遗留有多复杂,都不是疏怠的理由。监管常在,才能安全长久。
该肇事检查井的责任主体到底是谁?受损当事人能否顺利拿到赔偿?壹点帮办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