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山东省德州市召开《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解读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樊廷雷出席发布会,解读《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3年10月31日正式获批实施,《规划》是对德州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作出的全局性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除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外,不得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是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德州市各类重大项目报批入库、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化工园区等相关功能园区认定申报和调区扩区的依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不得批准规划和用地。
《规划》包括市域、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为德州市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约10358平方千米。中心城区为德城区与陵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总面积约355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共12章42节,涵盖了“目标战略、空间格局、城区建设、设施支撑、实施保障”等主要内容。《规划》认真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德州市的发展定位和要求,规划到2035年,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基本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成为北接京津、南连苏沪、西联冀晋、东达沿海、具有影响力的区域中心城市。
《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重点构建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一带两翼、四源八廊、圈轴引领”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929.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25.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950.26平方千米。严格水资源控制,全市用水总量2025年不超过21.17亿立方米。
依据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于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全域融合,深化完善主体功能区,着力打造“优质高效农业空间、平原特色生态空间、集约高效城镇空间、儒风水韵魅力空间、宜居宜业城市空间、安全韧性支撑空间、区域协调开放空间”,通过构建七大空间体系,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