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推行审批事务官制度-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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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29 16:06:30
来源:大众日报

济南起步区推行审批事务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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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行审批事务官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若干规定》,首席审批事务官及审批事务官的人选由管委会各部门(单位)通过集体决策研究确定,报起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由起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进行公示。

  省政府印发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济南起步区要积极营造效率高、服务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实行“新区特办”机制,积极开展“一次办好”改革,推行行政审批“联合办”、商事登记“即时办”、高频事项“智慧办”、投资贸易“便利办”、工程项目“承诺办”。

  如何开展“一次办好”改革?审批事务官制度是一项有益的探索。首席审批事务官负责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的统筹指挥、协调、督办、监督等工作,牵头推进所在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和流程再造,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集成式改革工作。首席审批事务官应由部门(单位)副职人员担任。审批事务官实行AB角工作制度,每部门(单位)应选定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担任审批事务官。

  审批事务官选派的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受委托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办理业务工作;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灵活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应为管委会聘任制人员。

  根据《若干规定》,审批事务官有九项职责,主要包括行政审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组织、协调、督促窗口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受理本部门(单位)审批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并实施涉及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告知承诺、联审联办、绿色通道审批等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维护及动态调整相关工作;定期向首席审批事务官汇报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等。

  政务服务事项分即办件和承诺件。其中,即办件按照“受理并审核,首席审批事务官或审批事务官批准”流程办理;承诺件一般按照“受理、审核、首席审批事务官批准”流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涉及的重大、复杂、特殊事项,应当履行各职能部门行业管理程序。

  起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进驻的审批事务官提供办公场所,各部门(单位)应确保即办件事项即来即办,承诺件事项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办理完毕。起步区经济发展部、国土规划部、建设管理部、社会事业部、综合执法部等高频业务部门应派驻一名以上审批事务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确保进厅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办结。

  《若干规定》还提到,各部门(单位)选定的审批事务官应保持相对稳定。审批事务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政务服务大厅负责,年度考核实行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派驻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和优秀指标。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