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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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9 16:21:13
来源: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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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向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并成功调解纠纷。

  2023年9月,原、被告在乐陵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母亲抚养,而在今年,女方因无能力抚养孩子,将孩子送至男方家中,跟随男方生活,现男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将孩子交由父亲抚养,并且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

  一纸判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涉及未成年人问题必须谨慎对待。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且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通过向原被告宣读、讲解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共同抚养孩子,保障被告的探望权利,尽量给孩子完整的关爱。最终,该案调解结案。

  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乐陵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贯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调解,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下一步,乐陵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完)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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