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获悉,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1182件,其中刑事案件39件、民事案件888件、行政案件255件,全年受理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7.29%。
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杰通报济南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时表示,近年来,济南全市法院多措并举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济南中院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城市大气、水体、城乡居民环境持续改善和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守护泉城蓝天碧水净土。保障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服务生态系统修复和多样性保护,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惩多次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犯罪行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优化审判机制,健全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济南中院不断优化辖区黄河沿岸、南部山区等地设立的环境资源法庭、黄河审判法庭、法官工作室、司法修复基地职能作用,提供优质环境资源司法服务。着力培养专业化审判队伍,完善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配备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审判协调对接,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
依托府院联动工作平台,济南中院与十部门共同研究推进提升生态修复治理成效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效能。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通力协作,在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刑事侦查取证、司法证明和证据采信等环节无缝衔接,合力打击跨省倾倒废液犯罪行为,形成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办案模式。发挥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和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主动促推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着力提升机构和队伍专门化水平,促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融合发挥作用,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质效。坚持能动履职,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运用司法建议、纠纷化解前移等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积极延伸和拓展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王海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