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将发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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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05 17:02:30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滨州将发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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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记者从山东省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滨州制定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细则》共计六章四十六条,分为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和附则,从经营服务、安全管理、平台管理、权益维护等方面规范了网约车经营行为,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据介绍,新《细则》在市场准入、办证流程等方面较原《细则》进行了调整优化。其中,“网约车平台公司”部分,规定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准入条件、许可流程及延续经营、暂停和终止经营等相关方面内容。例如,规定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等条件,(首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需提交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信息等材料。取消了原《细则》中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滨州市取得经营许可需具备独立核算能力和本地应税条件,以及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明确了网约车经营的许可主体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经营区域为滨州市行政区域。

  “网约车辆和驾驶员”部分,规定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流程及相关方面。例如,规定了非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辆(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取消了原《细则》中对网约车辆应税价格的要求,放宽了网约车辆准入门槛。此外,取消了对驾驶员户籍限制,简化了办证流程。

  新《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滨州市范围内网约车市场经营行为,提升对网约车的监管服务水平。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