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房的主体已经建成,盐渣综合料2条生产线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9月份就可以进入试生产阶段了!”近日,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的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建设现场,山东辰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连理指着“蓄势待发”的机器设备,高兴地说:“多亏政府部门帮我们租地办证,大大加快了项目建设速度。”
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主要针对聚醚盐渣回收工艺进行攻关,设计产能7000吨/年,投产后可实现年营销额4.04亿元、年利税1247万元。作为沾化区2023年市重点项目,该项目完成立项后因迟迟未解决土地问题始终无法落地建设。然而,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的一次常态化上门服务,成了打破这种土地要素制约项目“落地难”的契机。
“每个月我们都会对省市区重点项目进行走访,详细掌握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建设进度等,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滨州市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科长、“审批管家”王鹏说。在“审批管家”走访过程中,郝连理说出了项目当前“无地可用”的窘境,被列入了“助企纾困重点任务清单”。
“依照惯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只能办给土地使用权人名下,新的投资人不能办,也就是说‘谁的地办给谁’。”滨州市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侯玉峰说,出租的土地能办证但不搞建设,搞建设的办不下来手续。为打破僵局,滨州市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住建、发改和法律专家,并积极对接沟通市级单位,围绕民法典、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重新论证审批的可行性。“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明确的是审批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我们之前把它默认为是政府发的土地证,但是租赁的合法土地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上位法并不冲突,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五科副科长王振飞说。经过多方论证,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利用租用土地的方式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
“‘审批管家’全程帮办,帮助我们租赁了50余亩合适的存量土地,指导编制规划设计文本、施工图、环评、水保等基础技术性支撑文件,使我们的开工时间大大缩短!”山东辰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郝连理说。通过使用出租方不动产权证书和租赁土地合同作为土地证明文件,协同简化办理流程,仅17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滨州市所规定的90个工作日的全流程审批时限,比企业预计开工时间缩短了2个月。
相比于购买土地,租用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能够让租赁方根据自身需求调整土地使用的面积和期限,选择更加灵活。同时,有利于政府盘活存量土地,使出租人获取一定的土地租金收益,而投资人又能通过较低的用地成本投资建设项目获得经济收益,从而可以释放更多的资金用于其他核心业务的研发和创新,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截至目前,沾化区已有5个项目通过租赁土地开工建设,累计盘活闲置土地375亩,新增有效投资11.25亿元。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企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深化流程再造、聚力改革攻坚,确保政策兑现率和及时率,用‘真金白银’为企业‘输血补气’,打造园区‘15分钟服务圈’,构建让群众满意、让企业舒服的服务新格局,成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沾化区委副书记、区长赵东说。(李秀玲 刁慧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