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郑玉堂在发布会上分别介绍了《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新修订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有关情况。据介绍,两部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推动烟台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共十章六十二条,重点在以下方面作出规定。
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重要着力点。明确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总体布局,支持新型智能装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要素等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制造业,促进数字技术与绿色技术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数字养老等。
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化。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条例》从数据资源管理、数据资源确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源交易、数据资源市场化利用等五个方面,对数据要素的系列技术和经济活动予以规范。
提高数字治理化,建立服务推进体系。明确城市治理数字化总体要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公平。从组建服务推进机构、培育数字化服务商、设立首席信息官、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标准制定方面完善数字经济服务推进体系,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保障数据安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明确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提出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明确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重点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支持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激励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措施。明确应当安排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在人才招引、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新修订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 切实加强烟台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新修订的《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包括总则、用水管理、节水措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共六章三十八条。
明确党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确定节约用水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树立人人珍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厉行节水优先方针,坚持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
加强用水管理。区分不同用水,实行差异化水价,确定了执行特种水价的行业范围;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平衡测试制度,引导和规范用水单位根据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纠正用水浪费问题;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高耗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强化节水措施。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景观用水、洗车等有条件使用非常规水的,应当使用非常规水,不得使用公共供水管网水;规定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海水综合利用计划,推广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科学开发利用海水资源,减少常规水使用量;提倡居民一水多用,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不得将生活用水用于生产、经营;规定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进行节水改造。
设定法律责任,惩处违法行为。遵循不抵触原则,修改或删除现行条例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确保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