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济南建设”新闻通报会。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清霜通报全市法院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泗柏,济南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富建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协同共治,用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努力保障济南“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更优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和泉城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最严保护,切实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注重全环节、全链条追责,敲响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警钟。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力度。妥善处理水、土壤、噪声等环境侵权纠纷,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贯穿于审判中,做实权利保护和生态修复一体推进。妥善处理涉产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案件,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主管责任。积极参与涉及违建、乱占耕地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纠正黄河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切实保障黄河河道安全。
坚持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健全专业审判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法庭(黄河审判法庭)职能配置,配优配齐专业化审判队伍,推行重点生态区域内案件就地受理、相关案件集中审理和跨区域集中管辖审判模式,形成点线面结合、覆盖全域、层次分明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优化案件审理机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归口管理,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依托数字法院网上办案系统,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统一标注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打造“泉生态•法守护”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加强专业化审判理论研究,多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或在全省法院评比中获奖。
坚持协同共治,广泛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健全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效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问题共治、举措共商、成效共享。协同落实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等方面协同发力,推进公益损害赔偿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建好用好司法修复基地,努力让“环境破坏者”变成“生态修复者”。合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村居开展环保普法活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助力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让尊重法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守正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泉城碧水蓝天,护佑黄河长久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