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7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下调至15%,同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付首付款,不影响贷款额度,该政策将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加大对刚需群体的支持力度。
据介绍,以总价100万元的配售型保障房为例,首付款可由20万元降至15万元。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有8万元余额,可全部提取出来交首付,而在测算最高贷款额度时,仍可按8万元余额来申请,实现“资金叠加,额度不减”,缓解了新市民的购房压力。
按照济南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购房人夫妻以及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均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父母、子女一方与购房人夫妻任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在办理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明到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关系人办理的需同时到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父母子女申请的需提供户口簿。
今年开始,济南市面向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家庭和城市引进人才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每个家庭限购1套。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购房者将来只能以内部流转或者政府回购的形式退出。(赵国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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