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5〕140号)等有关规定,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德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020元。缴存单位可登录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到各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202元。低于最低标准的,该中心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调整至最低缴存金额。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选的缴存方式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避免影响账户积累。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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