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拆解“病驾”风险 从案例到法律一文读懂-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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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14 11:03:17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交警拆解“病驾”风险 从案例到法律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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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及酒驾、醉驾的危害,几乎每个驾驶人都能说出一二。但在街头巷尾,还有一种同样致命的驾驶隐患常常被忽视,那就是“病驾”。这种潜伏在方向盘后的“定时炸弹”,无需酒精催化,仅因驾驶人身体突发状况,就可能在几秒内引爆安全危机,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推向险境。

  风险直击

  病驾隐患就在身边

  病驾的危险从不是遥远的警示,而是真实发生在身边的险情。今年2月18日,济南 旅游路转山西路路口正值晚高峰,一辆轿车突然打着双闪停在车道中央,后方车辆纷纷减速避让,很快排起百余米长队。执勤交警李梓豪巡查至此,发现驾驶人面色苍白地瘫在驾驶座上,一手紧紧捂着胸口,一手无力地搭在方向盘上,呼吸急促到无法完整说话。经初步判断,驾驶人是突发心脏疾病,已完全丧失车辆操控能力。交警及时介入救助并联系救护车,对路段进行疏导,才未引发追尾事故,但这惊险一幕,让不少路过车主至今心有余悸。

  看似“有惊无险”的背后,藏着“带病驾车”的巨大风险。驾驶人在行车中突发疾病,身体往往会瞬间出现连锁反应:可能是眼前发黑、视线模糊,看不清道路标线与行人;可能是肢体僵硬、不受控制,无法精准转动方向盘或踩下刹车;更严重的会直接意识丧失,让车辆变成“脱缰野马”。这些反应发生在车速6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短短1秒车辆就能驶出16米,足以撞上护栏、行人或其他车辆。更易被忽视的是,部分药物也会成为“隐形干扰源”——常用的抗组胺药(治过敏)、解热镇痛药、镇静催眠药,可能引发嗜睡、头晕、反应迟钝;降糖药、降压药若服用不当,还可能导致低血糖昏迷,这些反应对驾驶的影响,不亚于酒驾后的状态。

  法律界定

  病驾违法有代价

  漠视身体信号强行驾车,不仅是对安全的侥幸,更是对法律的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为病驾划出法律红线。《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细化: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疾病患者,不得申请驾驶证;已领证者若确诊此类疾病,需在30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照,逾期未注销仍驾车的,驾驶证将被强制注销,还可能面临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更从操作层面明确,只要出现晕厥、乏力、恶心等影响驾驶的症状,就“不应驾驶机动车”。

  法律的约束从不只针对“重病”。济南交警曾查处过一起典型案例:驾驶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癫痫,却隐瞒病情未注销驾照,某次驾车时突然发病抽搐,车辆失控撞上路边商铺,导致商铺玻璃碎裂、内部货物受损。最终,该驾驶人不仅要赔偿商铺损失,还因“明知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仍违法驾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照也被依法注销。还有更甚者,有人因身体条件不达标被注销驾照后,冒用他人驾照驾车,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为侥幸心理付出了沉重代价。

  安全指引

  避开风险有方法

  防范病驾,法律是底线,意识是防线。济南交警针对“如何避免病驾”,给出三点实用提醒:

  驾车前做“身体自检”,若出现胸闷、头晕、心慌、乏力等不适,哪怕症状轻微,也不要抱“撑一撑就到了”的想法,及时停车休息或联系家人接送;

  就医时主动告知医生“需要驾车”,请医生避开开具会影响驾驶的药物;服药前务必读说明书,若看到“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绝对禁止开车;

  行车中突发不适,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缓慢向路边停靠,停稳后拉紧手刹,再拨打122报警或120求助,切勿在车道内等待,避免引发二次事故。

  方向盘的转动,连着数个家庭的安危;仪表盘的速度,关乎多条生命的重量。病驾的隐患或许隐蔽,但防范的方法却很简单——把“身体舒服”作为开车的前提,让“不带病开车”成为像“不酒驾”一样的自觉。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每一位路人、每一个家庭的郑重承诺。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