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管理办法》是市政府2025年重点立法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同意,以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公布,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规范城市绿化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城市绿化原则;明确了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职责。鼓励因地制宜开展节约型、海绵型、立体化、智慧化绿化建设。对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城市绿线的划定与管控、绿化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设计审查、公园绿地的建设要求、立体绿化的推广实施,以及停车场绿化配建等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规范和细化要求。明确了公园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等养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职责,严格限制改变城市绿地性质、临时占用绿地以及砍伐树木等行为,并规范相关审批程序。明确损坏城市树木及绿地内禁止的具体情形;细化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要求,并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对“城市绿地”“城市绿线”等关键术语作出界定,并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于新新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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