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修订后的《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9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该办法相关情况。
交通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大动脉”。青岛于2011年制定《办法》,2018年修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
为推进交通工程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规范交通工程建设行为,按照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本次修订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突出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的理念,把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压实从业单位责任,优化监管方式,提升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十五五”期间,青岛计划实施重大公路水运项目28个,着力推动交通运输向智慧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提升。2026年将重点推进4个高速公路、3个普通国省道、7个港口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为导向,为《办法》修订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应用场景。“修订后的《办法》实施后,我们将以制度刚性推动质量安全管控全面落地,重点从健全机制、强化管控、跟踪问效三个维度发力,持续提升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文锋表示,聚焦建设需求,精准靶向完善制度。紧扣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青岛先行区建设,围绕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安全韧性交通体系目标,立足董家口港区、前湾港区、沈海高速改扩建等重点项目监管实践,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确保《办法》修订内容贴合青岛交通工程建设实际。依据修订后的《办法》,将对青兰高速改扩建等60余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优化检查计划,突出重点项目、关键节点监督;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以常态化、精准化监管推动制度落地,为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青岛先行区建设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