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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荷兰人非常成功。许多新的殖民地是由合资公司来建立的,这些合资公司是为了建立殖民地而专门成立的。很快,所有这些公司都破产了,而他们建立的殖民地被王室接管。但是荷兰西印度公司却经营良好,它通过蔗糖和奴隶贸易大发横财。公司只花了两万荷兰盾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这块殖民地,而从新阿姆斯特丹运回的第一船皮毛就价值4.5万荷兰盾,投资的回报率是125%。
荷兰西印度公司的暴利时代并没有持续多久,这主要归功于常常无能的政府—纽约从它的荷兰祖先继承下来的另一个不够幸运的遗产,但是殖民地的居民却比该公司的命运好得多。作为由已经学会和平共处(Live-and-let-live)的荷兰人建立起来的纯商业领地,新阿姆斯特丹很快具备了一个世界性都市的特质。当斯特文森—一个荷兰改革教堂的虔诚会员,试图将定居在新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和教友派信徒驱除出境的时候,西印度公司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不要多管闲事,于是犹太人和教友派信徒便留了下来。17世纪40年代,一个法国牧师来到这个人口不到1000的小镇时,发现街上的人说着18种以上的语言,他们都是来赚钱的。很快,除了皮毛,各种各样的物品,例如面粉、奴隶、木材和无数其他商品,都在曼哈顿进行交易。而这里的商人,已经和北欧的市场密不可分了。很快他们又开始在地中海、西印度甚至印度洋等更大的范围内寻找买低卖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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