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企业需持有关材料前往日照海关、日照市财政局、国税局涉外分
局等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外汇管理
1、外汇登记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后,需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登记。外汇管理部门对其全部内容核查许可后,发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2、外汇帐户及外汇收支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开立外汇帐户,凭《外汇登记证》及开户通知书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按照规定,除经国家批准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一切外汇收支必须通过其境内外汇帐户。
3、外汇借款与担保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直接向境外借款。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领取逐笔登记的《外债登记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境内中方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汇担保或反担保,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