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济南频道 > 政要动态

济南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日期:2008-01-17            来源:大众日报

     为确保困难群众过好春节,济南市采取提前发放低保金等6项措施解决困难群众各类问题。

    一是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筹集782.4万元救助金,为2.6万户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了300元取暖补贴;开展“雪中送炭”活动,为全市1000户城市低保困难户和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每户发放价值260元的烤火煤,目前救助金和煤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市内五区由月人均28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60元提高到108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1600元。

    三是建立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制度。自1月1日起,对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有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员的家庭、“三无”对象家庭、需要独立赡养无收入高龄老人的家庭、由于父母双亡(外)祖父母扶养未成年(外)孙子(女)的家庭等6类特殊困难家庭,在城市低保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10元低保金。

    四是提前发放低保金,让困难群众安稳过年。将今年2月份的城市低保金提前发放,并按照新标准于1月底前将1-2月的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农村一季度低保金于1月底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五是加发春节临时补贴。春节前,对全市所有城市低保家庭每人一次性加发20元春节临时补贴,随1月份低保金发放。

    六是开展春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筹集救助金1750万元,采取现金救助和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五保对象、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进行集中救助。(胡近东 孙九庆)



                                             责任编辑 庞黎黎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