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5-20
来源:济南日报
昨天下午,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举行,确定济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本月下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东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确定了济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方案,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的事项,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
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方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物价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以及其他事项。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善鹏、陈延河、段青英,秘书长朱新海参加会议。(记者 季耀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