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5-29
来源:齐鲁晚报
济南玉函路与大明湖地区整治项目拆迁期限延期至6月30日。记者28日从济南市建委获悉,玉函路地面道路一期建设工程拆迁期限将由5月30日延期至6月30日,大明湖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拆迁期限由5月28日延期至6月30日,除此之外,拆迁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和济南大明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日前提出拆迁期限延长的申请,经审核,济南市建委同意了延长工程拆迁期限的申请,上述两个改造工程拆迁期限全部延期至2008年6月30日,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
根据有关规定,玉函路地面道路一期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拆迁范围为玉函路63-1号、74号、76-1号、76-2号、76-3号、76-4号、78号、78-1号、80号(沿街门头房)、80-1号、80-2号,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拆迁期限原定为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30日。大明湖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拆迁范围南起大明湖路,北至明湖东路,西起南北历山街,东至黑虎泉北路。南起大明湖路,北至大明湖公园;东起山东省图书馆东院墙,西至大明湖公园,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拆迁期限原定为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5月28日。
两拆迁项目除拆迁期限延至6月30日外,拆迁公告其他事项不变。(记者 戚淑军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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