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7-2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市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红头文件”清理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初步清理结果,对于2007年底前制发的济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改12件,保留157件。
昨天,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关于对〈拟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在2007年底前制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拟修改和保留169件。拟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包括《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的通知》等“红头文件”,则被列入拟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中。
从今天起至7月7日,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将对拟保留(含修改)的文件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建议。通信地址为经十路138号市政府法制办(邮编 250002);电子邮箱:sdxiaoxue@126.com。(记者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