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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冬今春,市、区户表办进行了工程休整。在休整期间,户表办认真总结了一年来的施工经验,逐个环节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对2005年制订下发的"户表工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对户表工程业务受理、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缴纳工程款、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审计等方面进行了补充说明。此次修订的"实施细则"共有十五个部分,67个条款,比原来的"实施细则"新增了五个部分。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1.第一部分总则中,新增了户表工程的意义及新建、在建住宅给水系统设计须符合户表工程的要求等三点内容;将原总则内的"用水户自愿原则"删掉。
2.第二部分户表工程实施范围中增加了二次加压供水及室内两只(含两只)以上水表住宅也可以实施户表改造的条款。
3.第三部分主要讲述了户表工程工作流程。第四至第十部分则对户表工程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在第八部分"户表改造现场施工与工程监管"中新增了现场统一管理的条款,对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4.为节省市、区政府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用水户实施户表改造,分别在第十二部分和第十六部分新增了"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自行出资或部分出资方式"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