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区户表办认真贯彻济政办发〔2005〕20号文件精神,将低保户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积极与市、区财政协调,会同各区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低保户改造资金核算、户数统计及发放工作。截止到目前,已为807户城市低保家庭退还了户表工程改造费用,其中,历下区84户,市中区218户,天桥区216户,槐荫区212户,历城区77户,退还资金共计162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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