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5月14日讯 日前,济南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对参加此次非典防治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补助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在非典隔离区内工作的人员、市疾病控制中心参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参加会诊
作者:张佩渠 王东 责任编辑:庞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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