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主办:新华社网络中心 · 新华社山东分社          
 
 
潍坊非典防治奖惩分明

( 05-27 09:41:00 稿件来源:齐鲁晚报)
 

    5月26日讯 潍坊市卫生局、人事局日前出台《潍坊市卫生系统非典防治工作奖惩办法》,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最高可获现金奖励10000元,对在防非典工作中不积极采取措施的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集体奖励
的同时,对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也将给予嘉奖和记功等奖励,尤其对在全市非典防治工作中提出科学的指导意见,救治病人效果好、治愈率全省领先,或负责的疫点、疫区消杀及时、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疫情分析科学得当,被政府用来指导非典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的个人,将被授予“潍坊健康好卫士”称号。

  据悉,对获得嘉奖或获记功奖励的卫生技术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获嘉奖的奖励现金500元,记三等功的奖励现金3000元,记二等功的奖励现金5000元。被授予“潍坊健康好卫士”称号的卫生技术人员,将被命名为“潍坊名医”或“潍坊名护”,奖励现金10000元。
 
  同时,对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不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卫生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缓聘、低聘和解聘,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不积极采取措施,延误病人治疗或未及时报告疫情的、不服从分配临阵脱逃的、拒绝接收诊治病人的、玩忽职守直接导致病人死亡或造成疫情蔓延的各级各类卫生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刘炳文 实习编辑 肖遥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最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