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整治方案出台 占道经营等现象三年改观



  2003-06-26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6日电 近日,济南关于取缔占道经营的专项整治方案正式出台。在三年的时间内,济南将以取缔占道经营、清理马路市场以及市区主次干道、重点场所为重点,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探头市场、流动商摊等各种占道经营现象,到2005年底实现市区道路的规范化管理。

  据介绍,整治工作将分
三年完成。第一步自近期至今年12月底,对一环区域内的主次干道及二环以内的主要干道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第二步自2004年元旦到12月底,对一环以内的社区街道、二环以内的次要干道全面开展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第三步自2005年元旦到12月底,整治范围将扩大到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主要干道,并对二环以内所有主次干道和小区内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

  未批准市场 清

  从现在起,未经市政府批准的所有占道经营摊点群、早市、夜市等将予以清除,经批准保留的摊点群必须划定区域,禁止区域外经营;经批准保留的早市、夜市必须有统一的营业时间,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制度化管理,并负责其道路占用后的卫生清理工作;经批准占道经营的摊点群、早市、夜市,必须符合城市环保、环卫、卫生等各项要求。

  “伸舌头”摊点 砍

  在整治中,济南将全面清理“伸舌头”的冷饮、水果、报刊、修车、洗车、电脑彩票销售点、服装销售、小商品销售等各种占道经营。对有合法手续的门头房,严禁其在门前搭建占道的凉棚和将所售物品摆放门前占道经营,同时将拆除一切无合法手续的沿街墙改门(窗)和私自搭建的门头房。

  马路加工厂 撤

  今后,济南将严禁铝合金加工、防盗门窗加工等小作坊占道经营,严禁销售加工家禽及海鲜、鱼类的小作坊将加工后的遗弃物堆放门前或占道经营,同时严禁从事馒头、蛋糕等食品加工销售的门头房占道经营。

  乱占道岗亭 拆

  其中,对没有各级政府部门批准手续的报刊亭、爱心公话亭、治安亭将一律拆除,对改变性质从事经营的报刊亭、爱心公话亭、治安亭经原批准单位同意后将一律拆除,同时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影响城市整体美观的报刊亭、爱心公话亭、治安亭,经原批准单位同意后也将一律拆除。

  经营占绿地 禁

  今后,下岗职工必须到有关政府批准的市场从事经营,不听劝阻者将没收物品;严禁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以各种借口从事占道经营,并取缔一切自发形成的占用道路或绿地的劳务市场、宠物市场。

  露天餐饮点 迁

  按照要求,一切非法占用道路的灯箱广告、有碍观瞻的商业条幅将取缔,并取缔一切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占用道路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停车场的审批将由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专人负责管理。同时,今后,主次干道严禁经营露天餐饮,小区内凡能迁入小吃街(城)的一律迁入经营,不具备迁入条件的划定区域、规定时间,由街道办事处实行规范化管理,不得影响市民出行和居住环境。



    尹玉涛 实习编辑:王媛媛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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