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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日)
中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是我们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和实践品质,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建设任务,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建设"三个文明",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所处的环境、肩负的任务、党员队伍的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总体上看,全区党员队伍的状况是好的,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立足本职,干事创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影响党的先进性,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意识和领导水平,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历下区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摆到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务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广大党员要响应中央和省市区委号召,积极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来,通过学习教育,提高认识,锤炼党性,增强素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在推进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实践党的宗旨,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建设现代化中心文明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效。紧密联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检验教育活动成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启发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内在动力,教育引导党员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查找、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开门搞教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机关、企业、事业、街道社区、农村等行业党员特点,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不同要求。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
(五)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双重职责",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好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的问题,又要履行好组织和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标要求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这次教育活动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有些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不够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对一些现实问题在认识上存在模糊;对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够主动,贯彻不够自觉,落实不够得力,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感;理想信念淡化,精神空虚,出现了信仰上的危机,有的甚至在重大是非问题上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热衷于讲交情、拉关系。
二是有些党员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不够强,对人民群众缺乏深厚感情的问题。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关心不够,对待群众的态度简单、生硬,缺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利益关系,忽视和损害群众利益,有的甚至以自我为中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严重脱离群众;不能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贪图享乐,铺张浪费,只要权利,不尽义务,丧失公仆本色。
三是有些党员工作能力和本领不够高,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平时不注重学习,思想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创新能力不强,不能成为本单位和本岗位的业务骨干,有的甚至混同一般群众;眼界狭隘,固步自封,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缺乏干事创业的紧迫感;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深入、不扎实,缺乏求真务实的自觉性。
四是有些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不够强,作风散漫、犯自由主义的问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脱离组织监督,不履行党员义务;"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热衷于散布小道消息和消极言论,有的甚至丧失政治立场;对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和上级指示,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有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五是有些基层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活动不正常,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长期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在本单位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各级、各单位要在努力解决上述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不同行业、层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机关党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政治观念淡薄,不讲政治、不讲原则;中心意识淡薄,片面强调行业、部门利益,为大局服务不自觉;开拓创新意识淡薄,精神状态欠佳,工作质量和效率低下;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个人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自律意识淡薄,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
街道、社区党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差等问题。
农村党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策观念、民主作风差,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弱等问题。
企业党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思想观念陈旧,应对市场竞争的素质和能力低,党性观念、主人翁意识、奉献意识淡化等问题。
事业单位党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治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等问题。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党员素质。广大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加强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明显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三)服务人民群众。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部署在各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凝聚力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进一步开创全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鉴于我区以城市街道为主,所辖乡镇数量较少,镇、村的教育活动合并在第二批进行。全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共分两批进行,每个批次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区直部门、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具体范围包括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及其管理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双重管理部门。
第二批,城乡基层和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具体范围包括街道、乡镇机关及所属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历下工业区、区委非公党工委;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区委领导的企业;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尚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分区直部门。
同一批次内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党(工)委可根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科学安排,压茬进行。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力争使每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在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入第三阶段后,将安排1至2个第二批次单位的试点,以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整顿,再开展教育活动。
各党(工)委要全面做好准备,搞好调查摸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理顺党员隶属关系,培训好工作骨干和督导人员,制定好开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筹备好动员大会。具体到一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30天左右)。区委动员大会后,各党(工)委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教育活动作出安排。之后,以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为切入点,迅速掀起强大的学习教育势头,引导党员迅速进入学习状态。在学习内容上,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党章、《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同时学好相关辅助教材。在学习形式上,要坚持集中学习与党员自学相结合,区别不同情况,综合运用领导上党课、专家专题辅导、党员交流讨论、先进典型引导、组织考核检查等学习方式,采取灵活多样、形象直观、喜闻乐见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也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的专题学习。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补课、抽查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等制度,确保学习参与率和学习效果。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专题讨论,研究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修改,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深化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40天左右)。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更大范围内多渠道、多层次地征求意见。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在机关全体人员和所属下级班子中进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在本部门全体党员干部中进行,有些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在认真学习、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本行业本单位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本着"深入找问题、重点找原因、关键查主观"的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个人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搞好自我总结,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上深入剖析。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对形成的党性分析材料,各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严格把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要分层次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听取周围党员、群众意见。每个党员谈心人数一般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要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派人参加。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尽可能地扩大参评面。党支部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一贯表现,对每个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组织民主评议时,上级党组织或督导组要派人参加,及时给予指导。评议结果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30天左右)。针对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关要分层分类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量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以下促上,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提高整改的整体效果。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作为整改的重点,把提高执政能力、领导水平作为整改的着力点,把解决党风、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的突破口,为基层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每个党员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各级督导组或上一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同志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教育活动带来的变化和进步。要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探索建立保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抓紧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已经解决但容易反复的问题,要定期搞好自查和复查,防止出现反弹和回潮;整改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限期重新整改。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表扬宣传;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要进一步落实关心、帮扶措施;对申请入党的人员,具备条件的要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培养教育;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要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壮大党的队伍和力量。
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帮扶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提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严肃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那些问题突出、事实清楚、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格党员,也可视情况,在教育活动期间作出处理。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被处置党员尽快转化提高,教育出党的同志做合格公民。
五、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关系长远。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坚持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督查指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注意研究重大问题,加强领导和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党办、政工(组织)等部门要具体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区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区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好领导和指导责任。开展教育活动既要落实必要的经费,创造必要的条件,又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防止铺张浪费。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确定,由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全面负责。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负责所属区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原则上以协作组为单位进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和其他区直部门党组,要配合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加强对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对于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评议出来的机关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统一履行有关职责。
(二)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分别在基层建立联系点。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领导,都要在下属党支部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把联系点办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联系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区委向区属各党委、党工委派出督导组。根据工作需要,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可向所属基层党组织派出指导组。各级督导组、指导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深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问题,把督促检查的责任落在实处,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四)建立健全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在教育活动期间,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及时向群众通报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教育活动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
(五)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正确的方向。在坚持基本要求和规定程序的前提下,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正确处理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深化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定一流目标,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推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激励先进、评先树优结合起来,区委将在建党85周年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每个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区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向区委报送总结报告。区属各党委、党工委要根据本意见和相应批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附:
历下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兴春 区委书记
副组长:王继贵 区委副书记
杨 峰 区委副书记
董宝珂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德祥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光忠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李立宪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纪 亮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冯传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滨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下派办主任
赵金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主任
曾素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高绪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向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刘顺明 区委党校副校长
司家斌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何济庆 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书记
区经计局局长
栾 杰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王继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滨、赵金生同志担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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