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11日电(赵云刚、王娅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进行了一项市民用药安全调查,结果显示,57%的被调查者不清楚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该如何应对,还有39%的人认为服用不合格药品才会产生不良反应。药监部门提醒,任何药物都有可能引发不良反应,怀疑自己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要及时诊治。
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山东省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已经收集病例报告5000余例。分析表明,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相对集中于抗生素类药品,所占比例接近50%。很多患者习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自行购买抗生素类药物,服用时又不注意药品说明书上注明的不良反应症状,即使出现不良反应也意识不到。较常用的林可胺类、喹喏酮类、头孢菌素、青霉素、阿奇霉素等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例比较常见。中药制剂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比例也近15%。有的患者认为中药不会引起不良反应,殊不知如果不遵守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或组方不合理,以及中药材质量有问题等因素,都有可能引起药品不良反应。
药监部门专家提醒,任何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即使是一些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仍会在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因此,具有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一定就是假冒伪劣药品。有些人认为,药品使用说明书里列举不良反应少的就是好药、列举不良反应多的就不是好药,这是种错误的认识。目前国际上对于药品使用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的详细情况写到什么程度,还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写的很少,但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一个负责的厂家,会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尽可能详细地告诉用药者。
专家提醒,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有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几率相对较高。孕妇、哺乳期妇女用某些药物还可能影响胎儿、乳儿的健康。因此,服药前一定要看说明书,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用,并密切观察服药后的反应。一旦出现在服药后头痛、恶心等症状,必须及时停用可疑的药物,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药专业人员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同时,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