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甲庄镇
( 2006-03-10 14:54 )
来源:
 

    基本情况

    解甲庄镇地处黄海之滨,土地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6万亩,海岸线长18华里。辖40个行政村,人口4.1万,被列为烟台市对外开放重点乡镇之一。2000年,全镇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6亿元,固定资产投入93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572万元。

    物产、矿藏丰富:农产品主要有小麦、玉米、花生、脱毒地瓜、21世纪王子梨以及名优苹果、大樱桃、大李子、红提葡萄、红把梨、蜜桃、大枣、银杏等。菜田面积10000多亩,是烟台市"菜蓝子工程"重点基地之一。20000亩金小凤、特小凤西瓜填补省内空白,是胶东地区最大的微型西瓜生产基地。镇北部海域盛产对虾、竹节虾、海参、鲍鱼、海胆等海珍品,年水产品产量达3万吨,冷藏加工能力4000吨。狐、鹿、肉食犬、肉食鸽、长毛兔等养殖颇具规模。烟台发达兔业公司拥有全国最大的良种兔繁育基地,所培育的烟台系长毛兔被列入国家星火计划,良种鹿场个体产茸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镇境内还有较丰富的金、铜、铁、石墨、滑石、硅酸盐、石灰石等矿藏。

    工业基础雄厚:全镇共有镇办、村办企业230余处,通过以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现已建成合资、独资企业30余处,形成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精密铸造、种养加工、建筑材料、磁性材料、包装材料等十大支柱产业,200多种产品畅销国内外,年出口创汇3.8亿美元。1200亩镇级工业园建设进展顺利,达到"三通一平",已有6个过千万元的工业项目进驻实施,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村民委员会

    
村 名
户数
人口
耕地(亩)
办 公 电 话
冶 头
1127
3386
5069
6750414
徐家店
201
540
728
6750626
孔辛头
670
1760
3150
6750188
车 家
405
1043
1220
6750500
南 水
200
600
726
6757599
北 水
163
500
460
6757500
林家疃
500
1675
1192
6757113
朱 柳
320
1069
1600
6757738
姜家疃
250
655
407
6757408
李家疃
250
761
784
6752934
沟头店
350
1390
1500
6753154
丁家夼
301
826
1100
6753700
梁家夼
437
1223
1200
6753000
新姜庄
57
159
300
6752134
周家沟
58
201
423
6752070
解家河
290
819
960
6754425
西 解
451
1194
1258
6752511
繁荣庄
578
185
750
6764710
大山后
233
632
975
6753500
小山后
108
324
460
6753539
新天堡
400
1170
1800
6764100
东 解
630
1570
2014
6754118
曲家洼
300
980
1444
6753311
望杆墩
126
363
438
6759514
刘家埠
605
1861
2200
6759053
辛 安
220
702
1034
6759284
日头泊
178
481
960
6759409
岳家庄
112
337
550
6759192
王家沙子
135
396
799
6759389
辉石埠
314
825
1155
6759450
西谭家泊
461
1248
1752
6759700
马 山
170
548
738
6759208
南 寨
259
755
1585
6755901
北 寨
705
2153
2834
6755244
东泊子
731
2648
3647
6755401
西泊子
349
1067
1043
6751440
结子沟
215
623
915
6751674
北沙子
185
617
770
6751502
南沙子
132
411
472
6751602
郭家屯
200
585
420
6752700

    政府机构

    书记办公室 6752327 镇长办公室 6752060 政工书记办 6752003 党政办公室 6752001

    党建办公室 6752065 组织办公室 6752061 人大办公室 6752005 政协办公室 6752005

    经委办公室 6752027 劳动服务站 6752117 武装部 6752004 农委办公室 6752013

    种子站 6752083 水利站 6752124 兽医站 6752018 水产站 6752013

    林业站 6752013 农机站 6752013 经管统计站 6752019 文教办公室 6752025

    民政办公室 6752097 广播站 6752010 计生办公室 6752082 政法办公室 6752148

    财政所 6752008 建委办公室 6752388 建房办公室 6752066

    政务公开

    [二00一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 责任指标

    1、 计划生育率达 100%。

    2、 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

    3、 出生、初婚统计合格率达100%,并追踪前三年的出生统计。

    4、 已婚育龄妇女应节育率达100%。

    5、 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普查率达100%。

    6、 流出、流入人口的建档率、发证率、持证率、

    验证率、合同签订率、发涵率、计划生育率均达100%。

    7、 领导重视、宣传教育、组织建设、阵地建设、计划统计、药具管理、协会及"三生"、"三结合"工作、信访工作等达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要求。

    二、 组织措施

    1、 严格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责任指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政绩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实行追踪奖惩,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2、 严格计划管理。坚持生育证制度,持证怀孕,持证生育,否则一律按计划外处理,做到该生育的有计划,不该生的有措施。

    3、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村要把工作重点入在育龄妇女小组,加大计划生育人、财、物的投入,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 认真执行现行政策法规。严格按《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范广大干部群众的婚育行为,切实落实好各种有效的节育措施,严禁计划外生育。

    三、 检查考核

    1、 镇党委、政府每年责成计生办组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全面工作检查考核,其结果作为考核各村计划生育工作政绩的依据。

    2、 被省市区检查的村,按省市区检查的结果列入考核。

    3、 考核采用千分制,其中人口控制目标600分,动态指标400分。

    四、 奖励处罚

    1、 奖励:根据镇以上考核认定的结果进行奖励。考核在950分以上的村方可获得镇以上先进奖。

    2、 考核总分不满800分的为不及格,不及格的村要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报告;从799分开始,每下降10分,村书记、村长、计生主任的工资下降5%。

    3、 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有一项不达标的,列入后进村重点管理。

    小城镇建设管理条例摘要

    一、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二、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镇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主要包括:村庄、集镇布点、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三、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四、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和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 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拔土地;

    (二) 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五、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镇村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规定。

    六、 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 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电力供应有关规定

    一、 高、低压客房申请办理用电业务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高压客户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

    低压客房应提供用电地点、用电性质、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

    二、办理新装用电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新装用电业务的流程是:客户申请→业务登记→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收取费用→工程设计→设计审核→施工→蹭检查→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归档。

    三、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复供电方案期限自受理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客户(非居民)不得超过七天,10kV高压客户不得超过二十天。

    四、 居民客房从申请用电到装表接电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居民客户从申请用电到装表接电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 目前居民用电有哪几种供电形式?

    (1)、由供电企业管辖的低压公用区直接向居民供电;

    (2)、由供电企业管辖的低压公用区供电,居民合表用电;

    (3)、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居民供电;

    (4)由房产开发公司或小区管委会(物业公司等)向居民供电;

    为规范供用电秩序,后三种形式将会通过"一户一表"改造等形式逐步过渡到第一种形式,由供电企业实施"四到"管理。

    六、 居民客户"一户一表"改造程序有哪些?

    (1)、居民向供电企业提出安装"一户一表"申请;

    (2)、供电企业对居民申请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答复申请人;

    (3)供电企业对符合"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客户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组织施工;

    七、 现行贴费的收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县以下乡村客户(不含乡镇、村办企业)及向趸售单位收取贴费的标准为:

    客户受电电压等级 (千伏) 客房应交纳的贴费(元/千伏安) 其 中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的贴费(元/千伏安)

    供电贴费(元/千伏安) 配电贴费(元/千伏安)

    0.38/0.22 250 90 160 120

    10 200 110 90 150

    35 150 150   70

    110 70 70    

    其他客户收取贴费的标准为:

    客户受电电压等级 (千伏) 客房应交纳的贴费(元/千伏安) 其 中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的贴费(元/千伏安)

    供电贴费(元/千伏安) 配电贴费(元/千伏安)

    0.38/0.22 270 100 170 220

    10 220 120 100 160

    35 170 170   90

    110 90 90    

    "148"司法调解中心

    总 则

    镇司法调解中心是由党委、政府直接领导,贪污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实行挂牌办公。

    "中心"以镇司法所为主体,吸收信访办、派出所、计生办、矿管所、经管站、林业站、经委、建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参加,"中心"主任由乡镇贫乏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司法所长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中心"下设主任室、接访室、调解室、"148"值班室、档案室、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宣传教育室等机构,"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所。

    "148"工作机制

    一、 一个中心:即"148"指挥中心,其构成:健全的领导组织,畅通的通讯设备,健全的档案设施,过硬的两支队伍,完善的动作机制。

    二、 四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上岗值班制度,培训上岗,人员固定,服务到家制度,专门队伍,高效优质,配套联动制度,对内搞好咨询求助处置,对外搞好信息沟通,对上搞好信息的反馈。

    三、 八项职责:即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配合联运,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处理好分流案件,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联防联调,瓜快速敏捷,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援助规定,提供无偿服务,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148"服务范围

    1、 对外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促使证据及一般民间和家庭纠纷的咨询和求助。

    2、 对老、弱、病、残者和上门寻求法律帮助或应急求助随时指派人员登门服务。

    3、 对涉及一些具体的法律问题,包括量刑、时效、定性等问题,应指导咨询人到其他法律部门咨询,属当前政策问题或村规民约问题,指导向有关部门咨询,以满足群众的咨询要求。

    名优特产

    阿福小西瓜:属早熟品种,瓜皮绿色带细条纹,果肉鲜红色,瓜小椭园形,单瓜重1.8-2.2公斤,瓜皮极薄,糖度为12-14度,口感极好,耐贮运。

    我镇2001年开始大面积种植,春季"五一"开始上市,秋季"国庆节"前上市,市场价格每公斤高于平均水平0.6--0.8元,是目前最好的小型红瓤西瓜品种。

    台农二号洋香瓜:果皮乳白色,果蒂部可见浅红色,平均单果重1.5-3.0公斤,折光糖度为13-15度,口感细腻,品质极佳,耐贮运。

    我镇自2000年开始大面积种植,春季五月底上市,秋季国庆节上市,是目前厚皮甜瓜中较好的品种。

    白玉甜瓜:纯白色梨型薄皮甜瓜,果型整齐,外观漂亮,产量高,糖度通常在15-17度之间,果肉白绿色,果重450克左右,肉质松爽,香甜可口,极受欢迎。

    春季五月份上市,秋季国庆节上市,是目前薄皮甜瓜中的精品。

    日本甜宝:该品种在日本是最受欢迎的品种,果重400-450克,果实为圆球型,果肉白色,成熟时果皮由绿变黄,糖17度,品质极优,香甜可口。

    我镇自1999年开始大面积种植,熟期同白玉甜瓜,白玉甜瓜、日本甜宝是目前市场上最受欢迎的两个薄皮甜瓜品种。

    招商引资    

    一、工业园简介

    解甲庄镇工业园位于烟威高速路南侧,毗邻烟台市五区连接路,远景规划2平方公里,近期规划建设1200亩,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基本实现"三通一平",交通便利,水电充足,已有6个过千万元的大项目建成投产。按照边开发边招商边建设的发展思路,既可直接投资办厂,也可专事物业开发;土地既可征用也可租赁,采取倒包返租,以粮换地等灵活方式,价位属市区最低。为扶持企业发展,对项目引进给予财政奖励,即在项目投产的前五年中,每年按所缴纳的镇级财政收入的25%奖励返还引资单位,同时在税收上给予最大限度的减免照顾,在水电路房设施、贷款、立项各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与帮助。

    随着烟台市行政中心东迁及滨海观光路、五区连接路的修通,解甲庄镇工业园将成为中外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解甲庄镇党委、政府及园区管委愿与各界朋友精诚合作,共创辉煌。

    二、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宽松有利的政策条件,从根本上优化全镇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 生产性外资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的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 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

    按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企业所得税15%至30%。

    三、 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 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减半征收所得税。其中属于已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 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在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如果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外国投资者再投资新建、扩建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起三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或者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应当缴回60%已退税款。再投资不满五年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七、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项目》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政策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八、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九、 凡在本镇投资兴办生产性项目,征用土地价格为每亩4.5万元左右,保证按国家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租赁房屋,对个别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可按保本价格确定租赁费。

    十、 本优惠政策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十一、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建立项目引进激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招商引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项目,是指2001年1月1日以后在镇内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的内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

    第二条 奖励对象及范围适于引进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镇直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各村、各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3)其他社会法人、非法人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

    第三条 引资奖励标准

    1、 内资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奖励投资总额的3‰;实际到位资金3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奖励投资总额的4‰,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奖励投资总额的5‰。

    2、 外资项目

    (一) 起奖为10万美元,凡引进外资10-100万美元,奖励投资总额的3‰(按人民币计)。

    (二) (1)引进属于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的,按实际到位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4万元。

    (2)引进属于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类或允许类项目的,按实际到位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3万元。

    (3)对引进世界500强大公司、大商社或在某一领域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项目的,以及单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00万美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除执行上述(1)、(2)计奖标准外,还将按下列标准,另给予一次性奖励。

    A、 实际到位资金在500-1000万美元的(含10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万元。

    B、 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3000万美元的(含30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20万元。

    C、 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万元。

    3、 所有内资、外资项目的起点均指实际到位资金10万美元以上的单体项目。

    第四条 奖金来源:税收属于区级的,其引进项目的奖金由区级财政支付;税收属于镇级的,其引进项目的奖金由镇级财政支付。

    第五条 财政奖励政策

    各村集体或企业引进的项目,只要企业税收计入镇级财政收入,镇政府将该企业年度缴纳税收总额的20%,连续五年返还给引资村集体或引资单位。一个项目,如经甲村或集体介绍谈判,落户到乙村或镇工业园的,镇政府所返还该项目的20%税收总额,由镇政府主持甲、乙双方的利益分成。

    第六条 所有项目必须在立项前,按外资、内资项目分别向镇经委、经管统计站、财政所提交有关证明,年终由镇经委、经管统计站、审计站、财政所核查后,报镇党委、政府确定。

    第七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方法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镇政府大街5号

    电话:(0535)6752502 邮编:264670

    网址:www.apec-yantai/xjzz

    e-mail:xjzz@apec-yan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