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党政网群 >> 日照 >> 区县 >> 开发区 >> 开发区新闻
日照开发区法院全面工作“廉”为先
( 2007-01-05 15:11 )
来源:日照日报
 

    几年来,日照经济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该项工作置于全院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

    每年初,该院党组书记与每位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党组成员政绩及庭室负责人、干警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树优、晋职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取得廉政实效,该院还在监督方面下大功夫。在内部监督方面,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规定,凡分管庭室、分管人员出现廉洁问题的,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干警廉政建设保证金和奖励金,规定,凡干警出现廉洁问题,保证金不予返还,奖励金不予发放;建立改判发回案件、不廉洁记录登记簿和错案追究制度,要求干警办案公、执法明。在外部监督方面,广泛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了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公开投诉电话,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箱、曝光栏、监督栏;随案卷发放监督卡,通过实施有效监控,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几年来,该院没有出现一起因干警违法违纪、枉法裁判等不廉洁行为而引发的信访、申诉事件。通过对审结案件当事人和向社会各界发放问卷调查统计,人民群众对该院干警执法公正率、工作满意率、印象良好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完)(通讯员 孙伟力)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