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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公务员违章驾驶将通报
( 2007-03-03 11:43 )
来源:齐鲁晚报
 

    山东青岛公务员可要把好手中的方向盘,今后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了依法处理外,还将向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针对春节后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回潮现象,青岛交通管理部门出台了八项措施,确保岛城春运和节后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青岛市交警、治安、刑警、派出所各警种将一同投入路面,在全市高速公路所有入口、国省道交界处都要设置警力,确保24小时路面见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雷达测速系统。

    除了在警力和科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外,青岛市交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除按规定处罚外,吊销驾驶证;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交警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公务员,要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依法处理,并向市委、市府、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对情节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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