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20日电 近日,山东省阳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破获了一起挪用资金案,为单位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6月23日,阳谷县农村信用联社来经侦大队报案称:阳谷县西湖信用社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发现,一村民拿着伪造的存款单提取存款。经调查得知,此存款单是阳谷县西湖信用社某分社代办员马某某为其出具的,该村民并不知道存款单是伪造。接报案后,经侦民警冒酷暑迅速展开侦查,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认真细致地搜集证据,将此案破获。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自1982年任阳谷县西湖信用某分社代办员。2000年,马某某私刻了一枚“翟庄信用社小刘信用代办站”的公章,印制了大量“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单”,通过给储户开具假存单、开具信用社的存款凭证和打白条等方式收取存款92笔,收取存款总额590116元。马某某把这些存款私自转贷给他人,以获取贷款与存款之间的利息差额为利润,俨然成立了一个小型的“家庭银行”。马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丁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