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报道 >> 全国水上运动会 >> 水运会小知识
 
中国水上运动会帆板比赛竞赛规程
( 2007-08-26 11:21 )
来源: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7年8月30日-9月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水运会项目:

    男子NP级

    女子NP级

    男子米氏板级

    女子米氏板级

    男子T293板级

    女子T293板级

    (二)全国赛项目:

    水运会项目及公开级

    各项目分别进行场地赛和长距离赛,其中男、女NP板级分别计场地赛团体总排名,水运会只计各项目场地赛成绩。

    三、参加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计划单列市、各行业体协和后备人才基地。

    (二)各俱乐部、帆板爱好者可参加男、女公开级和T293板级的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各俱乐部、帆板爱好者除外)必须持有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发的会员证。香港和澳门以各协会报名单为准。

    (二)参赛队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人身保险证明。

    (三)各单位可派领队1名,教练员4名,每级别每单位最多报运动员3名,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四)报名费: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50元,超编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五)每单位、每级别可报2名超编运动员。

    (六)超编运动员计正式成绩,未注册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参赛(各俱乐部、帆板爱好者、香港、澳门选手除外)。

    (七)各俱乐部、帆板爱好者可以个人名义或代表俱乐部队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2005-2008年国际帆联竞赛规则、国际帆联帆板竞赛规则、各级别规则、本竞赛规程、竞赛通知、航行细则及其修改补充部分。

    (二)参加帆板比赛的代表队每队每组别参加团体赛的人数须满3人,不足3人不得参加各组别团体赛。

    (三)各级别具体竞赛办法以航行细则为准。

    六、参赛器材:

    (一)器材自备(或向承办单位租用)但必须符合级别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的帆号必须是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发的本人注册证号。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于7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至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大会组委会,逾期报名者,不得参赛。

    (二)报到:请各参赛单位8月27日到山东日照国际水上运动基地报到。

    (三)各俱乐部及帆板爱好者可直接向协会报名或赛前报名参加。

    八、名次与奖励

    (一)水运会项目个人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全国赛项目取前8名给与奖励,团体赛奖励男、女前3名。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际帆联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未尽事宜,另行知通。

    附: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崇文区龙潭路乙3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01148 传真:010-67112793

    联系人: 孟淑霞

    邮箱:shuxiameng@sina.com

    

    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山东日照)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曲东路226号,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图书楼。 邮编:276826

    电话:0633-8797015 传真:0633-8797333

    联系人:徐龙 盛云霞

    邮箱:rzxulong@yahoo.com.cn

    


 相关稿件
 频道精选  
社会∣山东少年痴迷网络离家出走 会网友半路遭弃
社会∣飞机滞留5岁女儿饿哭 山东乘客掌掴服务员
法治∣公交车肇事 山东一大学生报到首日惨死车站
法治∣法官买彩票欠下6万元? 山东判决离奇彩票案
财经∣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交易额近234亿元
财经∣"中国金都"以循环理念开采加工"绿色黄金"
娱乐∣阿Sa澄清Twins解散传言:从未想过分开
娱乐∣买热狗引百人围观 布拉德皮特魅力空前
体育∣桑尼7年后杀回国足?PK福拉多争夺主帅
体育∣鲁能十宗罪:毫无血性 屡屡爆冷已沦丧
视频∣老相声 冯巩牛群《小偷公司》
视频∣老歌一首 王志文《想说爱你不容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