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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8日电 12月4日上午,正在乳山市拘留所执行拘留的张良格外高兴,这天他收到市人民法院一份裁定书“准许原告李佳(张良妻子)撤回离婚起诉”。压在张良心上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天是他在拘留所里这最高兴的一天。在场的母亲流泪了,妻子露出久违的笑容,一家人的泪水和笑声归集到一点。
张良现年29岁,父亲1999年12月病故,母亲下岗在家。他是因结伙斗殴,被行政拘留15日,后被撤销行政拘留处罚,改为劳动教养1年6个月,这也是他在一年之内第三次被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5月,张良与李佳登记结婚,其妻子对张良的要求是:好好做人,在外不要惹事,过安静日子,凭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但游手好闲的张良却不以为然,经常打架斗殴,一年里两次因斗殴被公安机关处罚过。按理张良本应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但不以为然的他于11月26日,再次大打出手,第三次被行政拘留。一心希望丈夫做好人的妻子失望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约。
12月1日,张良收到法院寄来的妻子李佳要求离婚的传票后,心急如焚,坐立不安,情绪十分激动。所长张尚延接到管教民警的情况汇报后,立即找张良谈心,稳定他的情绪,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他又带领民警来到张良的家里,找到李佳作工作,又找到张良的母亲作工作。要求管教民警将其妻子和母亲接到拘留所当面调解,尽力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地签字了事。初次来到拘留所的妻子态度十分坚决,坚决要求离婚,并肯求张良不要再折磨她了,放她一马,尽快离婚,但张良坚决不离,恳求妻子给他最后一次改过的机会。伤透心的妻子哭着离开了拘留所,这一情节被细心的民警紧紧地抓住,他们不辞辛劳,一次次反复到张良家中反复做张良妻子的思想工作,又到法院了解有关情况。妻子终于被民警的真情所感动,同时看到了丈夫在拘留所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表现,在取得张良的检讨和保证后,她便愉快地撤回了离婚诉状。
当法院撤诉裁定书送达时,便出现了本文开场激动人心的场面。(文中除民警,当事人为化名)(宫子玉
焉绍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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