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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山东省颁布《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今后,经营者卖金银珠宝玉石饰品的时候得规矩点。据悉,该规范不仅对珠宝饰品的质量、包装、标注标志做出规定,还要求商家必须有明确的退换、维修服务规定等,并明确规定60%以上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据山东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珠宝首饰消费市场增长迅速,近20年来,该行业产值从1亿元迅速增加到现在的1000亿元,从业人员也从2万人发展到200万人。我省由于拥有“全国第一大产金大市”招远,拥有“中国蓝宝石之乡”昌乐和盛产钻石的临沂,在珠宝玉石行业发展上更具有天然的优势。但是,这个行业从质量控制到经营销售还很不规范,珠宝首饰消费正在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为此,我省特多方考证调研制定了该地方标准。据悉,这是目前我国出台的最早的珠宝首饰经营服务地方标准之一。
今天,记者看到,该规范对商家的经营服务管理、经营设施环境、产品质量标志包装、售后服务等都做出了规定。比如,规定了饰品的规范性名称,并列出了常见的可能误导消费者的错误名称;规定了珠宝饰品的质量标准,比如,明确规定包金镀金饰品金覆盖层的含金量不得低于585‰、包银镀银饰品银覆盖层的含银量不得低于925‰等;规定了营业人员的从业资质及培训要求,明确规定营业员应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珠宝首饰营业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持证率不得低于60%。其中,对消费者最关心的售后服务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商家必须制定明确的退换货维修规定并向顾客公开承诺,要求商家必须有相应的处理顾客投诉的制度规定,并规定了厂家商家退换货的条件。经鉴定重量、成分、质量等级标注与实物不符的、成色不足的和掺杂使假产品,厂商必须无条件给予退换。(完)(记 者 李岩侠 通讯员 张子欣 李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