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8日电 济南市国税稽查局正确引导干部行使职权,除了应具备个人素质、过硬的业务技能外,还应具备较高的廉政水平及防范职务犯罪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高干部队伍预防职务犯罪能力,稽查局着重对内部实行教育、规范,制定制约、激励机制,使大家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的事情如何做;对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由外部加以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实行内部教育强化监督并举。一是稽查局领导班子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从思想上加以重视,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目的,实行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会、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特别是以身边的人和发生在身边的事为例,组织开展算账对比等活动,使教育工作真正溶入稽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每个同志的思想行为中,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家庭幸福,不越雷池一步。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办公室,开展民意测评,走访被查企业,给每户被查企业发放一份《执法廉政服务反馈意见书》,请企业人员在检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稽查人员在执法、廉政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填写《廉政反馈意见书》,通过邮寄的方式,直接寄回稽查局监督检查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及时整理监督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定期编发监督检查整改通报,给稽查人员曝曝光、亮亮相、提提醒,使稽查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
建立公、检、法、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外部监督。首先通过定期召开碰头会,就税务检查案件移送标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渎职范围、在行政执法中易发生的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发现国税稽查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和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问题,在不影响公检法机关办案的情况下向国税稽查部门进行通报。稽查局对税务稽查人员已构成职务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其次,依据《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查管互动管理办法》,对各基层局反馈意见书中反映的稽查人员实施检查的过程中存在的执法、廉政、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梳理,落实责任,实施追究;三是借助宣传媒体,对重点涉税案件公布于众,及时曝光,借助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优化税收秩序,促进稽查干部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稽查质量。
由于措施得力,促进了全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以稽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稽查局被评为省、市国税系统宏观税负调查工作先进单位,稽查局党总支被评为全市国税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受到通报表彰。同时,截止到目前为止,济南市国税稽查局无一例信访案件发生,未发现一起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事件。(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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