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行限时办结制,起始时间如何界定?自5月1日起,山东省菏泽市在行政机关和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回执制度。如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拖拉逾越时限,群众可凭办事回执单投诉。
此前,菏泽市公开市直单位一把手电话,出台限时办结制,承诺对符合政策规定、事实清楚的当日办结;需要调查取证的,一般两日办结,特殊情况3日内有办理结果,同时告知群众办理进程及后续办理时限,必须在法定期限前办结。一系列改革举措出台,引来好评如潮,然而限时办结起始时间,没有凭据,缺乏投诉依据。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沈玉霞说:前不久,菏泽某广告公司到市政局申请曹州路一高层建筑广告发布权,市政局以影响城市规划为由,称此地段不能作广告。然而时过不久当事人看中的地段却高高耸起别家的广告。此公司认为行政不公而投诉。市政局接受调查时说对方只是咨询并无申请。各说各理。为此,市里规定,凡是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行政单位必须出具办事回执单。
该市要求在回执单上填写申办事项、时间,以及承办人、承办时限、拒办理由、投诉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承办单位和申办对象各持一份。应该办理的事项,承诺期限内办结;不应该办理的,在回执单上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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