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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一场纠纷拖住一个船队
( 2008-06-23 08:14 )
来源:齐鲁晚报
 

    京杭大运河济宁诚信港口,停着一个船队,已经将近 1年没有出港 。船上装着近 7000吨煤。这个船队由11条驳船和1艘动力牵引船头组成 ,共同为一家货主拉煤 。由于装船日期延误 ,赔偿没有达成协议 ,而且运输协议存在不明确条款 ,货主 、船头老板和船民卷入一场三角式的纠纷 ,三方陷入相互制约,彼此也都成了受害者 。损失由几十万扩大至数百万 , 而官司打了 8个多月仍未结束 … …


    现状
    船停在河里生锈却无法营运


     6月 19日,济宁天气晴朗,京杭大运河水面平静。在诚信港口附近,停着一个船队,由11艘驳船和 1艘动力牵引船头组成。驳船的船体几乎全泡在水里,每条船都装满煤炭。 泡在水里的船体上面满是青苔,船的甲板锈迹斑斑… …


     记者走进沈先生的船舱。“ 我们都是靠船吃饭、以船为家,现在我们的日子实在没法过了,我也不知道找了多少趟,找了多少个部门,但就是解决不了。”沈先生说1年时间他掉了几十斤肉。


     “ 我们现在吃水都到附近村里去挑,无钱买菜,一些年龄大的老人和抱孩子的妇女到农村菜地里捡菜叶,为了维持生活,现在我们有的船民出去打工了,有的只能靠‘ 拾破烂’ 为生… … ” 沈先生说,“ 我们很多人都是靠贷款买的驳船,贷款利息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现在只能看着驳船停在河里生锈而无法营运。”


    调查 
    一份“运输协议” 绑住了船民


     这一切都源于船民去年签订的一份运输协议,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本以为能挣点钱养家糊口的运输协议却是他们噩梦的开始… …


     2007 年6 月 23 日,鲁济宁拖0254# 船头老板张杰、 张永海兄弟二人想组建一个船队来运煤。于是通过中间人联系到了鲁济宁驳7299#、6486#等 11 艘驳船。张杰告诉船民: 0254#船头有“ 江苏省交通厅优先通行证”,并说煤炭已经进港,到港后立即就可以装船开航,船队返航时再装黄沙,保证船民一个月内来回两个航次。当天下午,船民们与张杰签订了运输协议,组成0254#船队,共同为张杰来承运煤炭。


     “ 没想到这份协议让我们这些船民和船头老板成了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 ” 沈先生说,很快,他们的船队就陷入一场纠纷。7 月 3 日,船队到达济宁诚信港口停了十多天,但是港口并没有张氏兄弟的煤炭。于是,船民要求解除运输合同,张氏兄弟不同意。 一个多月过去了,张氏兄弟仍没有组织好货源,船民们只好耐心等待。


     7 月 14 日,张永海与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7 月 30 日开始进煤,8 月10 日开始组织装船,直到9 月 14日,才把6916 吨煤全部装完。 这时距船民到港已经两月有余。


     船民与张杰签订的协议第二条约定:装卸货时间20天(一般理解为:装10 天,卸10天),超期每天补助200 元;第三条约定,由船头张杰预付每位船民10000 元预付金。


     9 月 14 日,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支付张永海15万元开航费,但张氏兄弟不启航。船民不仅没得到应有的赔偿,而且已在无形中卷入一场更大的纠纷… …


    B一份" 质检报告"带来纠纷


     张氏兄弟不开航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装船时间延期,给的赔偿补助不够;二是该公司提供的一份“ 质检报告”让他们不敢出航。


     张杰告诉记者,当时该公司告知他们码头有煤,但是到了之后他们才发现没有,“ 所以按照规定靖江公司应该赔偿给船民一些损失。” 对方也答应了赔偿,但是赔偿数额双方没有协商好,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将船队告上法庭。


     “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货主给了我们一份煤炭“ 质检报告”,上面检测的煤炭发热量每千克高达5000大卡以上,而后来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委托有关部门检测的煤的实际发热量才1000多大卡。 ” 张杰说,“船还没离港检测结果就相差这么大,如果我们运过去了就更说不清楚了,到时候不给我们运费我们也没办法。 ”


     “ 所有的船运煤从来不检测发热量,我们也没法检测。都是装船后,在煤堆上面用滑石粉盖上印章,到达目的地之后印章完好无损说明我们没有偷煤、烧煤。”张杰说,“ 如果靖江公司不给我们这个检测报告可能我们也就运过去了,他们说这个报告和我们没有关系,只要我们不烧煤、不卖煤、不掺假、 不掺水就行,不用我们保证发热量。但是我不知道既然这样你还给我这个检测报告干吗?”张杰怕这是一个骗局。
    
    三方起诉形成“三角” 官司


     首先,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将船队告上了法庭。 任城区人民法院2007年10 月 12 日立案受理,11月17日判决:被告张永海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用自己经营的船队将承运的原告的煤炭运到目的地。


     在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起诉不久,张永海也向法院起诉,一方面提出让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进行延期赔偿,另一方面提出修改运输协议部分条款。 “ 直到现在都过去 8个月了,法院都没有进行审理,我多次到法院问,也不知什么原因。”张永海说纳闷,他的律师也很纳闷。


     2007年11 月 9日,10 家驳船船民又将张氏兄弟和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提出4个要求:一是解除与张氏兄弟签订的运输协议;二是赔偿滞期费 100万元(至开庭之日);三是判令原告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并对留置物依法评估、 拍卖,用所得的价款来实现相应债权;四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直到今年5月 5日,法院判决:一、 解除原告与张氏兄弟签订的拖船协议;二、被告张氏兄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付原告延期装卸费59400元;三、 被告张氏兄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付原告停船损失费1287000 元;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张氏兄弟不服已提出上诉。


     而船民们也十分苦恼:“让我们向船头要钱,他哪来那么多钱?”


    展望 
    “ 二次协议”能否给船民“ 解套”


     “ 判决书下发后,经过多次商谈,靖江公司自愿补偿船民每吨130元的损失费。他们说与张氏兄弟判决赔偿的134万多元没关系,船民可以继续上诉向张氏兄弟讨要。 ” 沈先生告诉记者。


     靖江市协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张氏兄弟提出的赔偿要求不合理,而且拒不开船,无奈只能走法律途径。“ 我一再说那份报告和船队没关系,他们只要不烧煤,不向煤里面掺水掺假就行,发热量和他们没关系。但是他们还是不开船。”该负责人说,“ 法院已经判决解散船队,所以通过协调我与大多数船民达成协议,主动提出给他们部分补偿,然后尽快把煤运走。”


     今年6 月 14 日,有9名船民和协德公司达成补偿协议,只有沈先生没有达成协议。 “ 协德公司想另租动力牵引船头承运这批煤炭,但是张氏兄弟还都在上诉中,此案还在审理之中,我是和张杰签订的协议,到时候把煤让协德公司拖走了,张家兄弟向我要煤怎么办?”


     “ 我们也不会让协德公司把煤拖走。”张永海的律师说,“ 我们已经上诉,所以法院解散船队的判决还不能生效。 ”


     “ 现在有的船民实在拖不下去了,有的想把驳船卖掉,但是船上的煤一直没办法处理,所以想卖都卖不掉。” 沈先生说,“ 开始本来几十万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拖了1年,损失已经不可估量了,得几百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