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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3时许,在胶南市打工的张某到铁山路派出所警务大厅办完暂住证,他为窥探一位女民警手机里的“隐私”,竟然在警务大厅偷走女民警的手机。6月27日,张某因盗窃手机被胶南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因张某办理暂住证时在派出所留下了准确的住址和打工单位等资料,张某盗窃手机后仅过了20分钟即被派出所民警逮了个人赃俱获,连女民警手机里的“隐私”都没来得及看。张某对盗窃女民警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说实在不该产生“偷手机看隐私”的邪恶念头。因张某盗窃的手机价值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胶南市公安局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记者
陈修华 通讯员 丁文泉 陈怀军)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