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山东省36所民办高校被核发民办高校办学许可证,省教育厅将把合格的民办高校基本情况信息登在省教育厅网站上,以便于社会监督和加强规范管理。
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和《关于民办本科学校、民办高等专科学校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我省民办高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民办高校换发教育部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这次核发办学许可证的范围是36所民办高等院校(其中民办本科学校5所、独立学院12所、高职院校19所)。对暂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学校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上报教育部。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核发民办高校办学许可证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将把合格的民办高校基本情况信息登在省教育厅网站上,以便于社会监督和加强规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