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新华网山东网群 2007年6月15日
14日,青岛市物价局对外宣布,为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自今年10月1日起,该市将在全市商贸零售行业启用中英文双语三色商品标价签,其中,用于标注议价销售商品价格的黄色标签将会首次出现在青岛市场。
据了解,三色商品标价签分正常销售商品标价签(绿色)、降价销售商品标价签(红色)和议价销售商品标价签(黄色)。正常销售商品标价签(绿色)用于经营者按照所公开标示的价格(标准)与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结算的商品;降价销售商品标价签(红色)用于经营者按照所公开标示的价格(标准)并发生过交易,进行降价、折扣等促销的商品;议价销售商品标价签(黄色)用于经营者以标明的价格(标准)为最高参考价,同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商议后确定交易价格的商品。之前,该市用于价格标注的标价签分为红色与绿色两种。
物价部门强调说,零售业经营者进行折价、赠送有价证券、消费积分返利、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时,除在商品标价签上标示外,还应将促销活动的时限、参加促销活动的商品范围、赠券价值、赠券计算办法、适用范围和期限以及有关附加条件等详细内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限时特卖4小时内的,可不更换商品标价签。
据介绍,三色商品标价签自2007年10月1日起启用。零售业经营者在2007年9月30日前可使用现行的两色商品标价签或提前使用三色标价签。(记者 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