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4-1
来源:齐鲁晚报
八大关风景区为确保旅游季节道路畅通,4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禁止机动车在风景区内部分道上通行。八大关禁行区域内居住的居民车辆及办公单位车辆的通行证开始办理。
4月1日起禁行的区域为太平角一路(黄海路至正阳关路)以西、正阳关一支路(山海关路19号至正阳关路)以东、正阳关路(正阳关一支路至太平角一路)以南。在禁行区域内居住的居民车辆可凭个人办证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及行驶证和复印件办理通行证;禁行区域内单位办公车辆申请需要凭单位办证申请、单位代码证等有效证明及行驶证和复印件办理通行证。
通行证需自即日起7天内办理。需要办理证件的市民可到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东海西路七号511房间)办理登记手续。咨询联系电话:66572515。(记 者 管慧晓 通讯员 于 昕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