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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环境

日期:2008-4-16                              来源:青岛日报

    本周是“珍爱母语共同行动,迎奥运为城市美容”活动周,山东青岛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语委、奥帆委、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七部门将再度联手,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环境,整治不规范用字。

    此次活动周将持续到4月18日结束,活动主要内容是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重点对市内四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排查和整改。为此,市文明办、市语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制了《不规范用字整改通知单》,对发现使用不规范用字的商店和单位点名通知,劝其整改,努力创设规范的用语用字社会环境。

    另悉,根据国家语委部署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不规范社会用字图片征集活动。活动周期间,鼓励群众对公共场所中存在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拍摄,由各区市语委办统一收集整理,将照片及每幅照片作者的有关信息填写表格,发送到国家语委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国家语委活动组委会将对获奖者进行奖励。(记者 刘淼)



                                             实习编辑 王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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