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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将对企业集团规范登记

 日期:2008-4-22                来源:齐鲁晚报 

    山东青岛市用“企业集团”名头的公司很多,但其中有一部分并没有达到企业集团的基本要求。近日,青岛市工商部门将依据《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对全市企业集团进行规范,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集团在6月30日前到各级工商部门进行规范登记。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3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然而岛城有很多的企业集团没有达到上述要求。
    
    《规定》指出,凡属于以下情况的企业集团均应于6月30日前到登记机关工商局进行规范:已发企业集团登记证,但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少于1000万元,子公司不足3个的;未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集团登记,仅母公司名称中冠“集团”的企业法人,没有子公司的或不足3个子公司的;因母公司或子公司注(吊)销或子公司股东发生变化,母公司与子公司无投资关系。
    
    青岛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企业集团将撤销其“企业集团”的名称,恢复其原来的公司名称;如果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企业集团”的基本要求的企业,则为其注册企业集团。



                                             实习编辑 王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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