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5-9
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昨天正式发布青岛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7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3%,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6%,同时要求各企业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本年度的工资调整幅度。
与2007年相比,2008年企业工资基准线增幅与2007年持平,仍保持适度较快增长。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青岛市经济发展又好又快,近五年GDP平均增幅16%,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工资支付能力增强。二是2008年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划增长10%。据对近五年城镇居民收入与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分析看,要达到居民收入增幅10%的目标,职工工资需增长14%以上。
上线增幅提高1个百分点,仍保持上线较高增幅。据调查,2007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在25%以上人数占职工总数的20%。考虑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的实际需求,上线调高1个百分点。
下线增幅提高2个百分点。主要考虑2008年青岛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计划控制在4.5%。据统计,一季度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达6.3%,为减少物价增长对职工工资收入的影响,下线提高2个百分点。
市劳动保障局要求,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悉,青岛市工资指导线水平是由市政府制定的。青岛市从2000年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以来,该水平每年都有所增长。此指导线旨在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基础上适度增加工资,这既体现出政府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注,更体现出政府对劳动者生活水平的关心。(刘芳滨
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