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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

日期:2008-5-12                         来源:青岛日报

    “政府推出的这个配建制度真好,在道口路这个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如果我们家今后能住进去,一点也不影响我们晚上继续到延安二路夜市去摆摊。”家住青岛市登州路的市民陈晓钟对记者说。在家门口配建的廉租住房,给这个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带来居住条件改善的希望。记者近日从青岛市住宅保障中心了解到,在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市内四区政府的积极努力下,青岛市今年确定的3000套廉租住房和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配建计划绝大多数已分别落实到具体项目中,市区35个旧城区或城中村改造项目将承担起这个改善民生的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

    市住宅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至4月底,今年确定的3000套廉租住房建设房源已基本落实到29个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具体房源分布为:市南区567套,市北区1113套,四方区1020套,李沧区633套,超过年度计划333套,户型为每套50平方米。据悉,市区两级配套将拿出总计5亿元用于回购这29个项目所配建的廉租住房房源,用于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另外,今年确定的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建房源也落实到了12个项目中(其中6个项目同时配建廉租住房),主要集中在四方和李沧两区的旧村改造项目中,其中四方区747套,李沧区4253套,户型为每套65平方米。今年的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各区已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年内全部实现开工建设。

    目前,3个配建廉租住房的项目市北区的道口路片区改造、大连路及黄台路片区改造、东西快速路一期两侧改造等相继开工建设,位于李沧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的“重庆花园”项目也实现开工,另外,有9个廉租住房和4个经济适用住房配建项目已经确定了项目建设主体,近期也将陆续开工建设。市住宅保障中心表示,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和督促这些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是青岛市今年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又一创新。按规定,从今年起,青岛市要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逐一“落地”。市住宅保障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此制度既可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问题,又可以实现市内四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区域分布的平衡,并提高此类住房小区内、外生活设施的配套水平。

    市物价与国土房管部门今年3月份还联合制定了2008年在四级地至七级地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并被作为项目“招拍挂”出让的附加条件之一。(记者 霍峰)



                                             实习编辑 王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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