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青岛频道 > 青岛新闻

青岛廉租房补贴每平方米涨两元

 日期:2008-5-13                        来源:齐鲁晚报

    5月起廉租房补贴每平方米提高两元。12日,记者从山东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从今年5月起,青岛市将再次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提高到16元。
    
    据青岛市住宅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建设会议精神,确保圆满完成“两改、两增、两扩、一改善”新的“2221”目标中“增加租金补贴数额”工作,从今年5月起,青岛市将再次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提高到16元,并按户确定保障面积标准。其中: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据介绍,本次增加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数额充分考虑了被保障家庭的人口结构等因素,将原来以人为单位调整为以户为单位确定保障面积标准。通过调整标准,1-2人户家庭的保障标准有了明显提高(1人户、2人户分别由过去的每月168元、336元提高到480元),切实增强了1-2户家庭市场租赁住房的能力。
    
    据了解,为鼓励被保障家庭自行到市场上租赁房屋,改善其住房条件,青岛市结合被保障家庭的实际居住需要、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了租赁补贴和租金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继2004年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由使用面积8平方米提高至10平方米后,2007年10月1日起,市内四区提高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面积标准提高至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提高至建筑面积每人每月14元(补贴额度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至168元)。为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青岛市将再次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列入了2008年政府要办的12件实事。(记者 刘大正)



                                             实习编辑 王璐平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山东频道",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24713 8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