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青岛频道 > 青岛新闻
"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年会"在山东青岛举行
2009-11-04 09:17:41      来源:青岛日报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3日,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二十一次年会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法制论坛在山东青岛举行。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姚成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分别致辞。来自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上海、天津、重庆的法学会代表及优秀法学论文作者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采取副省级城市轮流承办方式,旨在推动副省级城市之间法学法律工作的交流互动,促进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法律工作的和谐发展、共同发展。本届年会以“环境友好型社会法制保障”为主题举办论坛,并就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法律政策问题、司法执法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问题、生态文明立法问题、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环境热点问题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戴 谦)




 

实习编辑 秦少娟
相关新闻   
·青岛4日起接种甲流疫苗 接种实施方案公布
·青岛市首位甲流重症患者脱险 有望本周出院
·东北亚海洋与渔业委员会成立 发表青岛宣言
·青岛出台学校停课新措施 积极应对甲流疫情
新华搜索